关于延长2024年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申报时间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明确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残联厅函〔2022〕63号)有关要求,本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申报功能已于10月31日关闭。根据各地反馈,有部分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接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通知,为优化营商环境、减轻用人单位负担,帮助解决部分用人单位未能及时完成联网认证申报的现实问题,现延长2024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线下审核时间,请用人单位于12月11日—13日、16日—20日(工作日时间)携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相关材料到属地残联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完成申报工作,并签署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截止时间知晓书。12月20日24时关闭联网认证系统,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置残疾人就业,请各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高度重视。逾期仍未申报的,将不再受理。
附件: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安徽省审核机构信息一览表
安徽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