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残联出台《关于加强机关纪检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7-05-17 09:31 阅读: 字体:[] [] []
省残联机关党委516日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从严治党部署要求,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机关监督执纪问责,扎实将我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结合工作实际,近期,省残联出台了《关于加强机关纪检工作的意见》,全面加强对机关执纪监督的指导。
《意见》对机关纪委的监督责任作出了具体的要求,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意见》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三十条,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和各种形式的不正之风,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意见》指出纪检委员不仅是一种政治荣誉,更是一种责任,要不负重任、主动作为、勇于担当。要求党支部纪检委员督促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重大事项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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